关于开展2023年度体育工作评优评先的通知

2024年01月02日 10:48 体育运动委员会

各学院、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的通知》以及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印发<河南中医药大学体育工作评优评先办法(试行)>的通知》(河中医政〔2022〕156号)(下简称《评优评先办法》)工作安排,结合学校实际,开展2023年体育工作评优评先,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方法步骤

(一)申报阶段(2024年1月2日-10日)

1、先进单位申报

符合评选条件的学院、书院,对照《评优评先办法》第七条“申报条件”进行自主申报。申报单位根据先进单位评价指标和相关评分标准量化计分(《评优评先办法》表1-表3),对本单位2023年体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评,填写申报表(附件1)和体育工作自评表(附件2),并将支撑材料编号对应填入表格,详情见填表说明(附件3)。

2、十佳运动员推荐

申报十佳运动员的个人,对照申报条件和评分标准进行自主申报,填写年度十佳运动员申请表(附件4),由各单位自行评选,择优推荐1-2名优秀运动员参加学校评审。

3、优秀体育干部推荐

申请人对照“优秀体育干部”申报条件填写优秀体育干部申请表(附件5),由各单位推荐工作组依据申报条件进行审核,按照学院(书院)人数≤1000人一名,1001-2000人两名,≥2001人三名进行推荐。

各参评单位和个人需在2024年1月1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由各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书院)公章,交至BS913-1办公室,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至tyxydzb001@163.com。

)复核阶段(2024年1月中旬)

体育工作评优评先工作小组对各学院(书院)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各申报单位,形成参评材料,提交专家组评审。

(三)评审阶段(2014年1月中下旬)

本次先进单位评审设置互学互鉴环节,参与“先进单位”评审的学院(书院)对本单位2023年体育工作进行总结和交流,专家组进行现场评审,各单位交流时间不超过6分钟。先进单位评审结果由量化计分和专家评审两部分构成。

十佳运动员评审由参评个人围绕评分标准进行答辩,每位运动员汇报时间不超过3分钟,由专家给出评审意见。评审结果由量化计分和专家评审两部分构成。

各单位推荐的优秀体育干部直接认定为2023年校级优秀体育干部。

先进单位互学互鉴及十佳运动员汇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阶段(1月下旬)

评审结果经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审议同意,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新学期体育工作会议上,将对本次评优评先中产生的先进单位、十佳运动员和优秀体育干部进行表彰和奖励。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学院(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评优工作,把评优评先作为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学习先进的良机,明确申报责任人和联系人,充分挖掘取得的成绩和开展的体育竞赛、文化活动,更好展示本单位2023年体育工作开展的成效。

(二)公正透明

评优评先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本单位全体学生了解申报要求,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推荐十佳运动员和优秀体育干部。在评选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和反馈。

(三)加强宣传

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体育工作评优评先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和推广,让更多人了解评选标准和程序,提高评选工作的影响力。同时,要做好对先进单位、十佳运动员和优秀体育干部的宣传和表彰,树立正面典型,营造浓厚校园体育氛围。

(四)持续改进

各学院(书院)要将体育工作评优评先作为提高学院体育工作的有力抓手,对照评选标准不断发现问题、改进问题,逐步提高本单位体育工作质量和效果,发挥体育育人特殊功能,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应有贡献。

联 系 人:马琳

联系方式:13526556295

校体育运动委员会

2024年1月2日